又咽了回去,我的心头漂过一丝欣喜。
请卫管教打了几个电话,桑律师终于来了,他听了我向检查院所说的一切,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。
“既然你都已经承认了,我现在只能为你往最轻的地方辩护,争取把刑期减到最小。对了,你们公司也已经为你尽了最大的努力,但是现在还是没有成功。没有办法,公司只好把你开除了,也希望能够将与你的关系处理完毕。你以前的私人物品,包括笔记本电脑、数码相机、两部手机之类,在这些物品的处理上,我和你们公司与你的家人意见不够统一,我和你们公司本着为你负责考虑,只肯将东西交给你本人,以免在物品的数目上产生分歧。但你人在里面,接收是不大可能的。所以,公司委托我将你的物品暂时保管,等你刑判好了到监狱稳定下来以后,我再到监狱跑一趟,将东西送给你。现在,你要将物品清单核对一下,没有问题的话在上面签个字,并写上‘我本人所有的以上物品全部委托交由我的辩护律师桑朝阳保管’。”
“这两天我一直在忙着你的事情,开庭的事情,我已经找到了你的主审法官,去跟他沟通过了。他说22号在通江法院的7号审判厅开庭。至于辩护,只有抢尖既遂与未遂的区别,想再要争取犯罪中止现在看来是不太可能了。至于刑期,法官说也就是判个三四年吧,我说那就三年好了。小伙子以前从来没有做过错事,法律应该在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考虑到他的这个情况。”“桑律师,我听这里面的一些老官司说,抢尖未遂一般来讲也就是判个一年半到两年左右的样子,是这样吗?”“这个问题我已经跟你说过,抢尖罪,只要罪名成立,法定刑是3-10年,如果有恶劣的情节要判10年以上、无期徒刑直至死刑。你所说的未遂,司法上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这里面有两个问题,一个是法律规定是‘可以’而不是‘应当’;另外一个,是‘从轻’或者‘减轻’。‘从轻’就是在法定刑的范围之内给予较轻的处罚,但是一般来讲不会低于三年,而且一般来讲也不太可能判法定的最低刑罚,也就是三年。要是减轻,那就应该在法定刑之下判刑,也就是三年以下。这里面的弹性空间很大,你也读了这么多年的书,有些话我就不跟你绕圈子了,这里面文章大的很。抢尖未遂,法律规定是一般不应超过5年。也就是说,在5年以下判刑,都是可以的,当然,法官要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。我去找了你检查院的承办,她非常同情你的遭遇,她说只要你认罪,开庭的时候她不去都可以。一般来说,如果不是简易厅,检查官是一定要到场的。我现在只有争取去多跟法官说说好话,争取得到他的同情。”
接见律师回来,我充满了迷茫迷惑与不解。但我已不想去跟何峰罗嗦了,省得他再来打击我。现在,距离开庭的日子,还有8天。
第41章 栽倒在大腿上了!(2/2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